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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居民可申请赴台“自由行”

2013-07-01 11:13:12 来源:人民网 点击:
    人民网武汉6月27日电 6月28日,武汉作为第三批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将正式开通台湾自由行。

    据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消息,6月28日起,武汉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受理居民赴台个人游申请。武汉居民办理赴台手续后,可自行前往台湾,自主选择时间和行程,不受团队出行限制,真正实现 “自由行”。据介绍,江岸、江汉、硚口、汉阳、武昌、青山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东西湖、江夏、蔡甸、黄陂、新洲等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可办理此项业务。

    据了解,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游自2008年7月正式启动。大陆分三批渐次扩大开放区域,至2010年7月实现所有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放赴台团队旅游。经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共同磋商,此前,国家旅游局已经分2批开放了13个城市的台湾自由行试点。(王劲松)

    台湾个人游政策解读

    一、台湾个人游的办理程序

   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申请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(签注字头为“G”),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赴台旅游的证明。

    需赴台个人游的游客,除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和个人旅游签注外,还需通过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办妥“入台许可”。

    二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工作时限及费用

    目前武汉居民申办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需要12个工作日,持证加签需要5个工作日;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工本费为30元,个人旅游签注为20元。

    三、我省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(共8家)

    分别是:湖北省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,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北省新航线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国旅(宜昌)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湖北省海外十堰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中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宜昌大三峡国际旅行社、武汉春秋国际旅行社。

    四、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注意事项

   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,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,注意言谈举止文明,不得参与涉及赌博、色情、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,不得在台非法滞留。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,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,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。
(责任编辑 林霖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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